本协会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凡对中国葡萄酒文化有兴趣并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遵从本会“交流博大精深葡萄酒文化、促进健康和谐新生活”宗旨的爱好者、收藏者均可以团体或个人名义申请加入本会。为进一步加强对本会会员的管理、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普通会员除外) 2、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3、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决议; 2、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3、按规定缴纳会费;(普通会员除外)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会员可获得的服务和优惠 1、获得协会提供的网站、杂志等信息服务; 2、会员可凭会员卡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VIP会员\高级会员凭会员卡及本会馈赠的葡萄酒券到本会签约的消费单位进行消费,按议定价消费每满500元以上货物的,可以使用甲方馈赠的葡萄酒券50元。(议定价:甲方的会员和乙方所协定的价格) 三、会员会费标准及待遇
东莞市葡萄酒文化促进会的年费收费标准分为:副会长3000元、理事1500元、会员600元,首次入会需缴交入会费200元(含会服,会徽)
成为东莞市葡萄酒文化促进会的会员,你将有选择性的参加专业葡萄酒品鉴学习。品美酒佳酿同时结识各行业朋友,促成学会会员间深入交流,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动,也方便会员之间达成更多的个性化合作。
四、会费的缴纳时间: 1、每年1月1日至3月30日团体和个人会员缴纳年度会费; 2、新批准的会员,应于批准入会之后起一个月内缴清当年度会费。 五、会费的收费方式: 1、可以直接前往东莞市葡萄酒文化促进会秘书处交纳会费; 2、如不便来交费的,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是汇款的方式将会费交到东莞市葡萄酒文化促进会的账户中。 户名:东莞市葡萄酒文化促进会 六、会费使用原则: 1、本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会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2、为会员提供信息、宣传材料等开支; 3、举办各种活动补贴性开支; 4、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等会议的部分开支; 5、推动行业发展的公益性事业开支; 6、本协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经费开支。 七、会员的退会 1、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经常性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八、本制度的通过和修改 本制度由本会理事会于二0一五年 一 月 二十三 日召开二0一五年度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上通过,自通过之日执行。 本制度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